特许人向被特许人依据合同应该收取的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管理费、培训费、加盟费等合同款项,由于疫情的影响可能导致缓建、减交等情形发生。那么如何在疫情期间最大程度保障其债权,奕明团队给出几点建设性的意见。
1、缓减交政策
基于疫情,特许人应当首先对合同履行中是否存在特许经营费用减交、缓交的情形、内容等进行必要性研判,比如餐饮业按月缴纳的管理费等,疫情防控措施必然导致加盟商的强制停业,这种费用的减交或者缓交是必然的,对此特许人应该积极主动出台有关政策,主动发出减交或者缓交的通知,不仅体现企业文化,还能提现品牌精神,更能起到支持防控的表率作用,可谓一举三得甚至多得。同时,政策的主动出台,还能最大限度对合同相对方起到“封口”的作用和效果,避免合同相对方异想天开甚至狮子大开口。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减交的费用,一定是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加盟商的必然损失,缓交的费用可以要求加盟商承诺追缴期限,并尽量提供一定的担保或者承诺。
2、债权的确认
疫情发生以后,涉及到特许经营合同的债权,有可能发生主动减交和缓交的政策与措施,也有可能发生合同相对方发出减交和缓交的申请。因此无论是特许人主动作出的,还是相对方申请的,特别是特许人是否同意减交的,都应当予以确认。
在此特别提醒建议特许人对被特许人提出的减交申请即使认为可能符合条件的,也一般采取按照“暂时同意缓交”的方式予以回应或回复,不轻易作出同意减交的答复。
3、债权的实现
首先,无论是减交还是缓交,都会有一个协商的过程,在协商过程中一方面要尽可能本着相互理解、共同承担责任的姿态,做到彼此妥协、彼此让步最终实现共“赢”。另一方面还要在协商过程中注意形成、收集和保留相关的依据、证据,比如往来邮件、信息、微信聊天记录等。
其次,在通过协商,对于减缓交事项或者数额达成一致以后,要通过补充协议、单方确认等方式固定证据,锁定债权,如涉及到担保或承诺的,务必尽快获取和完善相关手续。
最后,在减交债权确认以后或缓交债权期限届满以后,尽快按照协议采取催告、函告甚至诉讼方式在债权期限到期以后实现。
友情提示:无论是减交还是缓交债权的实现,均建议在疫情解除以后实施,最大限度体现债权的人性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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