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前,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但是披露的信息不详尽,特许人的做法是否合法?

来源:北京特许经营律师网 作者:北京特许经营律师网 时间:2018-06-25
解答:依据《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许人在与被特许人签订合同之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即使部分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也应当向被特许人充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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