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信息披露义务的时间要求?

来源:北京特许经营律师网 作者:北京特许经营律师网 时间:2018-06-25
解答:《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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