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案例】AA市EE堂足浴有限公司商业特许经营虚假广告案

来源:北京特许经营律师网 作者:北京特许经营律师网 时间:2020-07-31
 
 

案情介绍

 
 

AA市EE堂足浴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借助其品牌,便于对外宣传,开拓市场,2008年2月开业之初,花费80000元在AA市ww区广元路公司大门口西侧墙,广元高速路旁广告牌等公共场所,发布招商加盟广告,主要内容为“AA市EE堂足浴有限公司欢迎您的加盟”在广告中还介绍了EE堂足浴的经营情况,并写明加盟后,年收入可达到XX万元”。2008年4月17日,被G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查获。G工商分局认为AA市EE堂足浴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管理条例》第三条“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消费者”及该条例第八条“广告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不得刊播、设置、张贴:……(一)违法我国法律,法规的……”之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规行为。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特许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依据《广告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广告客户或者广告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处罚:(一)停止发布广告;(二)责令公开更正;(三)通报批评;(四)没收非未能所得;(五)罚款;(六)停业整顿;(七)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广告经营许可证”根据以上法律法规,G工商分局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更正广告,并处罚款30000元。

 
 

案件评析

 

 

 

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主要目的是扩大经济效益。现在广告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加速器,也是促进国际贸易、增加外汇、扩大受众视野的一个重要途径。从1994 年以来,我国广告营业额平均每年以约20%速度递增,高于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幅,广告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由20 世纪80 年代的0.01%上升到1998 年的0.68%。可见广告在商业活动中,占据重要的角色,然而广告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与和谐社会不协调的经济现象。大量虚假广告开始充斥人们的生活,使消费者等多方主体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据2008年上半年国家工商局统计,全国工商机关共监测各类广告900多万条,公告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452件。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上披露的数据显示,去年内地共撤销21个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吊销了42家医疗机构涉案诊疗科目,责令84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协调有关部门关闭了83家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网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去年六月内地一百份报纸中医医疗广告进行的监测结果显示:除上海、浙江、福建、重庆、贵州、西藏、宁夏的报纸在监测时间段内未发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外,其余各地均有发布。其中北京、天津、辽宁、吉林、河南和甘肃等地比较严重;有的媒体刊登的中医医疗广告全部为虚假违法广告。可见规范广告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在规范广告上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细则》等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刑法里还规定了虚假广告罪。已形成俨然一条至上而下的监管体系。

在商业特许经营中,也有对特许经营广告进行了一系列法规的规范,其对虚假广告处罚规定的更加严格。在《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广告客户违反《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责令其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更正广告,并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的违法广告处罚金额在于一万元以下,而商业特许经营广告把数额提到了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尚有加重情节。因为商业活动其涉及的金额更大,其对社会市场经济影响的更为严重,故法律对此规定的更为严格。

在本案中,AA市EE堂足浴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商号作为特许资源,对外招商加盟,借鉴连锁经营模式,扩展市场,为达到更佳的宣传效果,在广告上对被特许人做出效益分析,其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毕竟商业活动,本身存在一定的商业风险,这样的陈述带有虚假承诺的成分,严重干扰市场秩序,也带有误导和引诱的成分,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此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罚款3万元,上缴国库。事后,AA市EE堂足浴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了罚款,拆除了相关的广告。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 特许经营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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