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战“疫”之加盟商因疫情要求退费怎么办

来源:北京特许经营律师网 作者:北京特许经营律师网 时间:2020-02-12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给特许经营企业带来了“如何活下来”的严峻问题,如何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租金、降低采购成本、降低加盟商违约率、如何融资等等围绕特许经营企业活下来的问题,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组建了一支特许战“疫”法律服务与咨询团队,为特许经营企业提供风险应对措施,希望能对特许经营企业有所帮助。
 
    一、加盟商主张疫情是不可抗力要求退加盟费可以吗?
 
    首先要了解一个法律概念:什么是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其次,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疫情是不可抗力吗?
 
    从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来衡量,在加上以为“非典”时期相关司法实践来看,此次疫情应该构成不可抗力。
 
    三,既然疫情属于不可抗力,那加盟商可以依据发生疫情就解除合同,要求退加盟费吗?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不一定! 要想解除还有一个条件需要满足,那就是疫情已经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了,不满足这个条件,加盟商无权以疫情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期限一般属于长期履行的合同,而疫情持续及影响的时间有限,这段期间加盟店暂停营业不会对实现合同目的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因此加盟商以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解除加盟合同一般无法得到支持,当然有些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履行的环境因为疫情发生改变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了,司法审判中是会支持合同解除,退还加盟商加盟费的。当然,加盟商主张疫情期间减免加盟费的,是很可能会得到支持的,处于合理性考虑,和加盟商一起共度难关,特许企业也应当考虑适当减免一些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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