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履行法定义务,你有证据证明吗?

来源:北京特许经营律师网 作者:北京特许经营律师网 时间: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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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手册,也就是说,特许人必须制作经营指导手册,并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操作指导手册一般包括的内容有:

 

(1)特许经营体系的介绍,包括:特许经营体系的历史、现状、目标、理念、文化等;

 

(2)特许经营体系的管理制度,包括:装修与视觉形象识别要求、店面管理要求、财务管理要求、法律管理要求、业务管理要求、员工管理要求、进货管理要求等;

 

(3)特许经营体系涉及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专利技术指导、专有技术指导、产品或设备使用说明等;

 

(4)特许经营项目相关业务知识;

 

(5)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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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履行经营指导义务,留存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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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特许人的技术支持主要指涉及科学技术应用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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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履行业务培训。特许人业务培训一般分为开业前培训和开业后的持续培训。

在这里需要提醒特许人的是,对被特许人的培训是特许人履行经营指导义务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由于是特许人的一项法定义务,特许人就必须做好对被特许人培训的档案材料保存工作。一方面能够及时掌握这个特许经营体系中被特许人接受培训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特许人履行经营指导义务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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